2016年12月19日,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万店镇夹子沟村创宇采石场环境问题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责成万店镇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分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问题督促企业迅速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映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是曾都区万店镇有关环境问题。1.夹子村创宇公司采石场开采过程中造成大量地表植被被破坏,山体裸露,灰尘弥漫,噪声不断,道路损毁。2.采石场所在地将建设随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担心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对村民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企业全称为随州市创宇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万店镇夹子沟村三组,矿区总面积97425平方米,采矿区面积39650平方米,拥有一条年开采能力4万立方米的碎石生产线。生产工艺为:石材开采→粉碎→筛分→堆存→销售。公司于2011年9月获取采矿许可证。2011年10月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2011年11月,创宇矿业有限公司与万店镇夹子村、石桥村签订用地协议,进行辉长岩(建筑用石)开采。在开采加工过程中,企业仍然采取了喷水净化粉尘、建筑蓄水池降低厂区粉尘无序排放、对自修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但仍然存在废土堆场未及时复垦或覆盖,矿区及周边环境绿化不足,环保设施一直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等问题。 针对反映采石场所在地将建设随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市人民政府已于2016年6月29日发布了《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问题的通告》(随政发[2016]18号),证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仅处于前期论证阶段,在未完成各种环境影响评价之前,特别是在全社会未达成广泛共识之前,市政府不会启动此建设项目。 三、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事项后,万店镇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于2016年12月19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之后多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国土部门对该公司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环保部门对该公司未完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二是落实整改任务。督促该采石场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该采石场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治理公司,拿出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采取在厂区周边植树、对裸土进行沥网覆盖、开采区安装喷淋除尘设施、新建封闭式厂房,购买洒水车厂对道路和厂区定时除尘等污染措施。 三是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市环保局6月30日组织专家对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组织了竣工验收。随后,该公司迅速按照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2017年8月16日,随州市环保局出具了《关于对随州市创宇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辉长岩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意见》(随环管验[2017]29号),标志着随州市创宇矿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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